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自治区总工会采购社会网络新媒体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综合评比
预算金额(元):50000.00
最高限价(元):50000.00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
二、采购内容
委托第三方社会网络新媒体机构,提供视频、图文、h5等新闻采写、制作、投放等服务。
三、服务要求
1.由自治区总工会提供素材或新闻线索,第三方社会网络新媒体机构提供不少于10次现场采写服务;
2.以拍摄制作视频的方式,在其自有的新媒体平台(客户端、视频号、抖音号等)报道宣传先进人物事迹,报道自治区总工会动态新闻事件和特色亮点工作等,拍摄播放动态新闻消息不少于10篇(条);同时,依约需提供上述视频全部原素材,不得以著作权保护为由拒绝提供;
3.利用自有媒体资源转载、推送区总及各级工会重大活动、重要工作进展情况新闻稿件,提高职工群众知晓力和活动影响力。全年转载、推送上述稿件信息不少于300条,平均每条信息阅读量不少于300次。
四、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供应商为分支机构的,须提供总公司的法人授权书原件;
2.具有视频公益广告和平面公益广告制作的能力与资质;
3.拥有较强社会影响力的自有宣传资源,新媒体(视频号、抖音号、头条号等)平台粉丝量须在50万以上;
4.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
5.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
6.在“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下载的信用信息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页面截图;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
六、响应文件提交
凡有意参与者,请于2024年11月26日下午18点前将响应文件一式三份(用A4信封密封加盖单位公章)送至自治区总工会财务资产监督管理部(1916室)。
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宁夏回族自治区总工会
地 址:宁夏银川市金凤区正源北街135号
联系方式:魏娟宁
联系电话:0951-2090087
附件:自治区总工会采购社会网络新媒体服务评分表
宁夏回族自治区总工会
2024年11月21日
相关附件:
自治区总工会采购社会网络新媒体服务评分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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