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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科文卫体工会“弘扬劳模精神·致敬 一线职工”宣传活动采购公告
来源:宁夏总工会 时间:2025-0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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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教科文卫体工会“弘扬劳模精神·致敬一线职工”宣传活动采购

  预算金额(元):15万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10月底。

  二、采购内容

   委托具有相应设施设备和专业人员,有一定服务能力的社会机构,在护士节、教师节之际,综合选取一定数量的相关领域先进典型,制作宣传视频,进行集中宣传,形成社会影响。

   三、服务要求

   “弘扬劳模精神·致敬一线职工”宣传活动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资料收集、创意策划、现场勘景、拍摄、后期剪辑等内容。

  (一)总体要求

   1.供应商需组建专业团队,具备宣传片策划、拍摄、制作全流程服务能力,能够按时保质完成项目。

  2.作品需紧扣“弘扬劳模精神·致敬一线职工”主题,突出先进人物事迹的感染力和社会正能量。

  (二)内容策划要求

  1.选取不少于8-10名教师、护士等一线职工先进典型,经甲方确认后开展拍摄。

  2.策划方案需包含故事主线、创意亮点、传播计划等内容,提交甲方审核通过后方可执行。

  (三)拍摄制作要求

  1.画面质量:使用专业设备拍摄,画面清晰稳定,镜头语言生动,能真实展现人物工作场景和精神风貌。

  2.团队配置:配备导演、摄像师、灯光师等专业人员,保障拍摄现场协调有序。

  3.素材管理:拍摄期间每日备份原始素材,确保数据安全。

  (四)后期制作要求

  1.剪辑标准:成片时长5分钟左右,节奏流畅,配乐贴合主题,字幕准确无误。

  2.技术要求:视频分辨率不低于1920×1080,音画同步无卡顿。

  (五)交付与验收

   护士节宣传片:5月12日前完成素材采集,5月16日前交付成片,时长5分钟;

   教师节宣传片:8月25日前完成素材采集,9月5日前交付成片,时长5分钟;

   验收标准:成片需通过甲方组织的评审会确认。

  (六)其他要求

  版权归属:所有拍摄素材、成片及相关资料版权归甲方所有,未经许可不得擅自使用。

  保密义务:对接触到的个人信息、工作资料等严格保密,不得泄露或用于其他用途。

   四、供应商资格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复印清晰并加盖公章;

  2.提供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人员、设备;(可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可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5.信用状况良好,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近三年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失信行为,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企业名单(可提供相关截图、承诺函,格式自拟);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

   六、响应文件提交

   凡有意参与者,请于2025年5月6日上午9点前将响应文件一式三份(用A4信封密封并加盖单位公章)送至自治区总工会财务资产监督管理部(1916室)。

   七、综合评比

   自治区总工会将组成评审小组,对不少于3家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按照《“弘扬劳模精神·致敬一线职工”宣传活动评分表》进行综合评分,择优选择1家供应商。采购结果将在宁夏总工会官网进行公示。

   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宁夏回族自治区总工会

   地    址:宁夏银川市金凤区正源北街135号

   联系方式:魏娟宁

   联系电话:0951-2090087

  附件:“弘扬劳模精神·致敬一线职工”宣传活动评分表

   宁夏回族自治区总工会

   2025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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