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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劳模家庭“适老化”改造服务 采购项目(37户)公告
来源:宁夏总工会 时间:2025-1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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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2025年劳模家庭“适老化”改造服务采购项目(37户)

  预算金额:199800元

  合同履行期限:2025年12月20日前完成入户改造

  二、项目需求

   采购具备适老化改造能力的专业服务单位,根据自治区总工会提供的37户劳模家庭需求清单和改造内容,入户进行实地评估、提供个性化方案设计,并依据自治区总工会审核通过的设计方案组织实施改造,最终实现提升劳模居家生活品质的目标。

  三、具体要求

   (一)设计要求

   设计工作是确保适老化改造质量与效果的核心环节,服务单位必须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严格遵循以下要求:

   1.精准评估,个性设计:必须采取100%现场实地勘验的方式,结合模拟障碍体验等手段,全面、细致地了解每一位劳模的身体机能状况(如视力、听力、肢体活动能力等)、日常生活习惯、主要活动空间分布、心理需求及家庭照护资源等情况。在此基础上进行科学评估,确保设计方案真正做到“因人而异、因户施策”,体现个性化和精准化。

   2.功能优先,需求导向:改造内容应紧密围绕解决劳模居家生活中的实际困难,重点包括但不限于室内空间的无障碍通行与使用改造、安全防护设施配置、辅助器具适配以及智能化养老产品的合理应用等。通过系统性改造,有效改善劳模因年老、残疾导致的活动不便,提升其生活自理能力和居家安全感,特别是针对独居、失能半失能劳模的特殊需求。

   3.安全第一,保障服务:设计过程中,应充分考虑降低劳模居家生活中可能面临的滑倒、绊倒、碰撞、夹伤、烫伤、坠床等各类安全风险。

   4.系统全面,兼顾长远:设计方案应具备全面性和系统性,重视局部改造与整体居家环境的协调性、统一性。要充分考虑劳模未来可能出现的身体机能变化,预留一定的适老潜力。避免出现改造内容与整体环境不和谐、功能缺失或重复建设等问题。所有设计均须严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行业标准《老年人居家环境适老化改造通用要求》(MZ/T 218—2024)进行。

   5.规范流程,资料完备:服务单位需对自治区总工会提供的改造名单进行核实与评估,最终确定实际应改造的劳模家庭数量。对每户的设计方案(应包含平面布局图、关键节点详图、主要材料规格说明、设备清单及型号等)和预算(应详细列出各项费用构成)进行整理汇总,并按自治区总工会要求的格式提交。同时,必须完整留存房屋改造前的原始状况照片或视频资料,作为改造前后对比及验收依据。设计成果文件需满足相关规范要求,确保可实施性。

   (二)入户改造要求

   入户改造是将设计方案落到实处的关键步骤,服务单位必须严格按照设计图纸和相关规范,确保项目质量与安全。

   1.质量标准,严格把控:改造质量(包括材料质量、工艺水平、安装精度等)必须达到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无障碍规范要求。

   2.材料设备,合格达标:改造所使用的所有材料、设备、器具及智能产品等,必须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合格产品,且需提供生产厂家出具的经国家认可的认证机构认证的产品合格证书、出厂检验报告等质量证明文件。产品质量必须符合国家、行业相关标准及原厂商产品说明书中的规定,并满足设计方案要求。严禁使用假冒伪劣、过期或不合格的材料和产品。

   3.安全改造,文明作业:服务单位必须严格遵守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落实各项安全防护措施,确保工作人员、劳模及其家属在改造期间的人身安全与财产安全。改造过程中应采取有效措施减少对劳模家庭正常生活的干扰,做到文明改造、规范作业,现场整洁。

   4.验收配合,资料完整:服务单位须积极配合自治区总工会(或其委托的第三方机构)对适老化改造各个环节及最终成果进行验收。验收前应提交完整的改造资料、设备产品合格证及使用说明书等。

   (三)设施售后服务要求

   入户改造整体质保期为自最终验收合格之日起不少于1年。其中,主要设备、器具的质保期按国家相关规定或厂家承诺执行,若厂家承诺质保期长于1年的,按厂家承诺执行。

   1.质保期内服务:在质保期内,除因不可抗力因素或用户人为使用不当造成的损坏外,凡因产品质量、工艺等原因导致的任何问题或故障,均由服务单位负责免费维修、更换或返工,直至符合要求。服务单位接到故障通知后,应在24小时内响应,48小时内(特殊情况可协商)派员到场处理,并承担所有相关费用。

   2.质保期后服务:质保期届满后,服务单位仍需对改造项目提供持续的有偿服务支持,不得无故拒绝劳模家庭提出的合理服务请求。具体服务内容、收费标准等可届时另行协商,但应保证价格合理、服务及时。服务单位应承诺向服务对象优惠提供备品、配件、专用工具及易耗材料,并能全面响应后续的安装、维修及升级等服务需求。

   (四)其他要求

   1.尊重意愿,保护隐私:在入户开展设计、勘察、改造及验收等全过程中,服务单位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职业道德,充分尊重劳模及其家属的意愿和生活习惯,耐心细致沟通,文明礼貌服务。严禁泄露、传播或用于其他任何目的使用在服务过程中获取的劳模个人信息、家庭情况等隐私内容。

   2.安全责任,全面自负:服务单位对整个项目改造过程中的安全生产负全部责任。必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用品,加强对工作人员的安全教育和管理。如在项目执行过程中发生任何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等安全事故,均由服务单位自行承担全部责任和经济损失,自治区总工会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

   3.信息保密,签署承诺:服务单位须对自治区总工会提供的所有关于劳模的个人信息、家庭资料、需求清单等敏感信息承担严格的保密义务,并在签订合同前向自治区总工会签署《信息保密承诺书》。未经自治区总工会书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此保密义务在项目结束后仍然有效。

   4.进度管理,按时完成:服务单位必须严格按照以下时间节点完成各项工作。

   设计阶段:2025年12月5日前,完成所有拟改造家庭的入户评估、设计方案编制等相关工作。

   改造阶段:2025年12月15日前,全面完成所有家庭的入户改造任务。

   验收阶段:2025年12月20日前,完成所有改造项目的验收工作,并提交合格的验收资料。服务单位应制定详细的项目实施进度计划,如遇特殊情况需延期,应提前书面报告并经自治区总工会批准。

   四、供应商资格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复印清晰并加盖公章;

  2.提供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人员、设备;(可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可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5.信用状况良好,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近三年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失信行为,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企业名单(可提供相关截图、承诺函,格式自拟);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

   六、响应文件提交

   凡有意参与者,请于2025年12月1日下午6点前将响应文件一式三份(用A4信封密封加盖单位公章)送至自治区总工会财务资产监督管理部(1916室)。

   七、综合评比

   自治区总工会将组成评审小组,对不少于3家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按照《2025年劳模家庭“适老化”改造服务采购项目评分表》进行综合评分,择优选择1家供应商。采购结果将在宁夏总工会官网进行公示。

   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宁夏回族自治区总工会

   地    址:宁夏银川市金凤区正源北街135号

   联系方式:魏娟宁

   联系电话:0951-2090087

   附件:1.2025年劳模家庭“适老化”改造“一户一策”需求清单(37户)

   2.2025年劳模家庭“适老化”改造服务采购项目评分表

   宁夏回族自治区总工会

   2025年11月24日  

  相关附件:

 2025年劳模家庭“适老化”改造“一户一策”需求清单(37户).docx 2025年劳模家庭“适老化”改造服务采购项目评分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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