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总工会委员会委员履职工作规则》《自治区总工会第十三届委员会履职优秀委员推选方案》等文件规定,为充分发挥自治区总工会第十三届委员会委员作用,提升委员履职积极性和主动性,通过履职积分、民主推选程序,经自治区总工会党组会议研究,确定刘宁远等10名委员为2025年度“十佳优秀委员”,现予公示。
刘宁远 中宁县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县总工会党组书记、主席(困难帮扶组)
宋改玲 中粮长城葡萄酒(宁夏)有限公司党支部副书记、副总经理、工会主席(提案活动组)
伊国涛 宁夏葡萄酒产业工会兼职副主席(建功立业组)
刘汉立 宁夏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副书记、工会原主席(素质提升组)
马 涛 自治区地质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宁夏地质工会主席(地位提高组)
王 磊 国家能源集团宁夏煤业公司洗选中心机电动力科科长兼研发中心智能化研发室主任(建功立业组)
李 霞 宁夏宝丰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工会主席 (队伍壮大组)
杨彦锋 银川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运营三分公司102路驾驶员,自治区总工会兼职副主席(思想引领组)
郝 雨 区直机关工委群众工作部部长、区直机关工会工委主任(思想引领组)
张振宇 中卫市总工会党组副书记、副主席(提案活动组)
公示时间为2025年2月2日-2月6日(5个工作日)。在此期间,如有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自治区总工会反映。凡经调查核实,确有不符合通报表扬条件的,将取消其资格。
联系电话:(0951)2090032 2090033
联系地址:宁夏银川市金凤区正源北街135号
宁夏回族自治区总工会办公室
2025年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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