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自治区总工会对村(社区)工会补助政策绩效评价项目
预算金额:160000元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4月3日前完成
二、项目需求
委托具备开展绩效评价能力的第三方机构,对“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试点工作”项目、基层工会运转经费试点项目、“共居共学、共事共乐”村级工会技能竞赛项目和村(社区)“三好两转变”项目进行政策绩效评价。
三、具体要求
本次绩效评价项目要求从政策落实、资金规范使用、数量、质量、时效、成本和效益等方面,综合衡量预算项目的政策适合性、执行到位率、资金合规性以及作用发挥等方面,根据绩效评价结果提出政策优化,完善相关措施的意见和建议,并出具绩效评价报告。本项目共涉及全区村(社区)约439个,要求抽取不少于20%个村(社区)计88个开展现场问卷调查和评价。出具绩效评价报告1份。预计开展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4月3日结束,3月30日前出具绩效评价报告初稿并征求意见,4月3日前出具正式报告。
四、供应商资格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复印清晰并加盖公章;
2.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人员、设备;(可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可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5.信用状况良好,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失信行为,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企业名单(可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响应文件提交
凡有意参与者,请于2026年3月10日下午6点前将响应文件一式三份(用A4信封密封加盖单位公章)送至自治区总工会财务资产监督管理部(1916室)。
七、综合评比
自治区总工会将组成评审小组,对不少于3家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按照《自治区总工会对村(社区)工会补助政策绩效评价项目评分表》进行综合评分,择优选择1家供应商。采购结果将在宁夏总工会官网进行公示。
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宁夏回族自治区总工会
地 址:宁夏银川市金凤区正源北街135号
联系方式:魏娟宁
联系电话:0951-2090087
附件:《自治区总工会对村(社区)工会补助政策绩效评价项目评分表》
宁夏回族自治区总工会
2026年3月5日
相关附件:
自治区总工会村(社区 )补助项目绩效评价采购公告3.5.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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