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基层工会组织建设,充分发挥会员代表联系职工群众、参与工会事务决策的作用,根据《中国工会章程部分条文修正案》关于工会基层组织的会员代表大会的代表实行常任制的规定,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以下实施意见:
一、实行基层工会会员代表常任制的重要意义。
中国工会第十一次代表大会通过的《中国工会章程部分条文修正案》规定工会基层组织的会员代表大会的代表实行常任制,任期3或5年。实行会员代表常任制,从制度上能够让会员代表充分行使对工会工作的参与权,对工会工作充分发表意见,经常参与工会事务决策,及时有效地对工会工作进行监督,对于扩大工会内部民主,加强工会组织群众化、民主化建设,体现依靠会员办工会的方针,建立健全监督约束机制,增强工会干部的责任感使命感具有重要意义。
实行会员代表常任制,不仅使会员代表在任期内始终具有代表资格,有利于保持会员代表工作的连续性,改变“开会是代表、会后不代表”的状况;有利于调动会员代表参与工会事务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使其更好地行使代表权利,履行代表职责。会员代表常任制让会员代表经常性地参与工会工作,既成为工会工作的积极宣传者,又成为工会工作的决策者和推动者,有利于化解基层工会人少事多难题,形成工会工作由工会干部与会员代表共同来做、合力推动的良好局面。同时,会员代表及时反映会员群众的意愿,有利提高工会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促进基层工会作用的充分发挥。
二、实行会员代表常任制的内容。
(一)基层工会会员代表应具备的条件
本人为中国工会会员;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生产、工作中起骨干作用,有一定的议事能力;热心为会员群众说话办事,在会员群众中有一定的威信。
(二)基层工会会员代表的产生办法
会员代表的候选人,由其所在单位(分厂、车间、科室,下同)工会组织,按照基层工会确定的代表候选人名额和代表条件,组织会员讨论提出名单,报基层工会资格审查和平衡后,由代表所在单位的工会负责人主持,经会员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差额选举,获得选举单位全体会员过半数选票时,始得当选为正式代表。
(三)基层工会会员代表的任期
会员代表的任期与基层工会代表大会届期一致,建立代表大会年会制和代表常任制,在届期内坚持每年召开一次代表会议,让代表持续履行权力,使“一次性会议代表”成为“常任代表”;届期内因故或是缺位者,本级工会委员会可终止其代表资格,并按程序及时进行补选。
(四)基层工会会员代表的职责
1.参加年度代表大会,听取和审议同级工会年度工作报告,讨论和审议大会的其他事项;
2.参加基层职工代表大会组织的代表活动和重大问题调查研究,积极提出相应对策措施。
3.平时广泛联系职工群众,收集、了解职工群众对工会组织、工会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向同级工会组织和代表大会反映。
4.受县(区)工会委托,对工会建设、企业劳资关系以及职工权益保障等问题进行专项调查;了解本单位工会建设情况,向本单位工会或上级工会提出意见和建议。
5.根据有关规定,对所在单位两委委员进行监督。
6.向本选举单位内会员汇报履行代表职责情况,接受会员监督等。
(五)基层工会会员代表的管理
1.代表由市总工会颁发《代表证》,代表凭证参加大会有关活动。
2.代表对选举单位负责,接受选举单位的监督。
3.代表因故调离选举单位、劳动关系转出选举单位的,其代表资格自然终止。代表在任期内因违法乱纪受纪检、司法机关立案审查的,暂时停止其代表资格。上述情形在代表任期内消失后,恢复其代表资格。
4.职工代表大会代表资格的暂停、终止和补选,由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向年度代表大会报告。
(六)基层工会会员代表的活动方式
1.代表划分为若干个代表小组。代表小组设组长1名、副组长1—2名。代表小组的划分由组长、副组长在召开大会期间确定。
2.实行基层职工代表大会制的工会设立代表联络工作机构,专门负责代表及代表小组的联络工作和代表活动的指导、协调、管理工作。
3.根据工作需要,代表小组的活动每年不少于二次。
4.代表小组活动的主要内容:
⑴学习、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宁夏回族自治区企业民主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
⑵参与所属企业民主管理小组活动。
⑶参与劳动争议调解活动。
⑷参与职工代表大会决议执行情况监督。
⑸参与区域内集体合同、工资协商协议、社会保障协议、劳动保护集体协议执行情况视察监督,专门工作小组每半年作一次评估报告。
(七)代表履行职责的保障
1.同级工会组织应保障代表履行自己的职责,对代表提出的批评、建议,不得打击报复。
2.代表参加专门工作小组组织的代表活动,其所有单位应作为正常出勤,给予支持和时间保证。
三、实行会员代表常任制的相关要求
1.加强分类指导。实行基层工会会员代表常任制,要根据本地实际,针对不同所有制、不同规模、不同工作基础的基层工会提出不同的工作要求。坚持先易后难,从那些工作基础较好的单位工会抓起,以点带面,逐步推开。
2.建立工作制度。要建立会员代表例会、提案、联系、巡视、调研、活动等制度,让会员代表有章可依、有例可循。要拓展会员代表参与工会事务的渠道,完善代表团(组)长会议、会员代表列席工会委员会会议等制度。
3.加强学习培训。会员代表的思想素质和工作水平,直接关系到会员代表常任制能否落到实处。要严把会员代表的产生关,把政治素质过硬、热爱工会工作、组织协调能力强、热心为会员群众说话办事、在会员群众中有威信的人选举出来。要建立激励约束机制,对认真履行职责、热心为会员服务的代表进行奖励,对不履行职责、会员不满意的代表及时调整。要加强对会员代表的教育和培训,使其树立为工会会员服务的意识,提高做好工会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各级工会根据不同情况,因地制宜,积极制定实施方案,针对不同的单位,不同的管理模式,采取不拘一格的方式大胆实践,全力推动我区会员代表常任制的落实。
联系人:李翔宇
电话:0951-6033235
邮箱:634047040@qq.com
宁夏回族自治区总工会
2013年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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