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体现党和政府对劳模的关心和重视,帮助劳模解决生活困难,近日,县总工会按照区总下发的《2017年全国和省部级劳模专项资金统计发放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对我县所有劳模进行了详细的摸底调查,对符合条件困难劳模21人向区、市总工会申报专项补助资金。其中:全国劳模3名,省部级特殊困难劳模8名、低收入破产企业劳模1名、机关事业单位低收入劳模2名、丧失劳动能力农民劳模6名、全国劳模遗孀1名。
在申报过程中,县工会按照“严、实、快”的要求,扎实做好此项工作。一是在困难劳模申报程序上注重一个“严”字。通过劳模本人申请、基层工会审核、公示、县总工会复审等环节,确保在程序上严把关;二是在困难劳模调查审核中注重一个“实”字。对于患病困难劳模提交的医疗费用清单进行详细的审核,切实杜绝虚报等现象的发生。三是在收集劳模材料上注重一个“快”字。自接到文件通知后,县总工会高度重视,及时通知相关劳模,认真填写申报材料,及时上报区、市总工会申请补助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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