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是利通区总工会在辖区开展工资集体协商“春季要约行动”的第四年。本次“春季邀约”活动自3月1日启动,至4月底结束,覆盖全区各类企业、区域(行业)。活动重点巩固已建制企业,持续消除未建制盲区,推动尚未开展工资集体协商、未签订相关协议的企业启动协商工作。针对工资集体协商协议已到期需要续签或重新签订的企业,50人以上非公有制企业,生产经营正常、职工工资长期不增长、低增长的企业以及具备协商主体资格的区域(行业)。要约的形式主要以企业(行业)单独要约、集中要约和以区域为单位分片要约等形式进行。要约的内容包括:企业(区域<行业>内)职工年度平均工资及调整幅度、最低工资标准、工资分配制度、工资分配形式、加班加点工资计发基数、奖金、津贴、补贴、福利等。
利通区总工会要求全区各级工会要结合企业集中召开职代会时段、集中调薪期等情况,因时制宜,集中组织开展“春季要约行动”,确保活动有序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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