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行企业集体合同攻坚计划,推进企业落实《宁夏回族自治区企业民主管理条例》《宁夏回族自治区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办法》和国务院《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意见》相关精神,经银川市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会议第二十五次会议研究,从9月上旬开始对我市企业开展贯彻执行自治区《企业民主管理条例》情况进行专项执法检查。本次检查的范围分两个层面:银川市劳动关系三方负责银川市总工会全部直属建会企业的专项检查工作。各县(市)区劳动关系三方负责本辖区内全部建会企业的专项执法检查工作。银川市由银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银川市总工会、银川市工商联、银川企业家协会和银川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联合组成联合执法检查组,对市属建会企业进行逐户检查。各县(市)区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会和企业家协会(工商联合会)及各县市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组成联合执法检查组对辖区内建会企业进行逐户执法检查。
检查结束后,银川市三方会议办公室将召开银川市三方和各县(市)区三方会议组成部门座谈会、研讨会,针对专项执法检查工作中了解的我市企业贯彻《企业民主条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研讨,为下一步工作奠定基础。
微信公众号
微信视频号
职工之家APP
今日头条
抖音
宁夏工会经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