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0日,海原县总工会接到12351职工维权热线转来的关于农民工马某某等人解决拖欠工资的求助。县总工会领导高度重视,即时安排权益保障部工作人员对群众反映的欠薪问题进行调解处理。

工作人员第一时间联系求助人及工程项目建设承包人等当事人,经现场调查询问得知,2021年3月至10月份,马某某、田某某等人在海盛富城项目部做室内粉刷施工,因而产生劳务欠薪。欠薪原因为求助人未完成工程导致。12月16日下午,经县总工会主持调解,劳动争议双方当事人经协商后达成一致意见,由杨某某暂付马某某、田某某劳务费4600元,待工程完工后再核算剩余款项。
案件办结后马某某与田某某感激地说:“工会真是我们的娘家人,帮助我们要回了拖欠几个月的工资,真是太感谢你们了”县总工会也嘱咐他们:“依法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是工会的职责,你们今后在务工时要有法律意识,学习劳动合同法,及时签订劳动合同,要用法律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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