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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川“车不让人”罚100元扣3分5月14日开始执行 大多数机动车驾驶员没有礼让行人意识
来源:宁夏总工会 时间:2013-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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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月14日起,在银川市若机动车遇行人通过人行横道时不礼让行人,根据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47条和《宁夏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90条,驾驶员将被处以100元罚款、扣3分。

  昨天,银川市兴庆区交警二大队在全市率先开展机动车不礼让行人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驾驶宁A·55510牌号货车的驾驶员被开出首张罚单。记者在兴庆区丽景街和北京路交叉路口看到,大多数机动车驾驶员没有礼让行人意识。“4月24日以来,我们就在这个路口开展‘机动车礼让斑马线’活动试点,但收效甚微。”兴庆区交警二大队三中队教导员李川介绍,仅昨天上午就有10余名违规驾驶员因不礼让行人被罚款、扣分。

  被罚的出租车驾驶员范女士说:“不礼让行人确实是陋习,今后我们会提高遵章守法意识。”

  据介绍,兴庆区计划年内在一些路段设立电子警察,抓拍不礼让行人的机动车。 (记者 王海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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