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月开始至10月底,宁夏民主评议将区直部门及处以上干部,市、县(区)直部门及科以上干部作为评议对象,并首次委托第三方进行网络和电话测评。评议分值中,网络测评分值占绝大多数比例。为防止网络刷票,我区设计了密码测评的方式,确保不出现弄虚作假的现象。
据介绍,评议活动从5月初开始,年底结束。按照宣传动员、自查自纠、整改自评、公开测评、汇总分析、通报结果6个步骤实施。在公开测评阶段,今年自治区级参评部门有143个,民主评议得分网络调查占70%,电话调查占20%,政风行风监督员评议占5%,配合政风行风热线情况占3%,单位自评占2%;各市、县(区)参评部门(单位)网络调查占90%,政风行风监督员评议占5%,配合政风行风热线情况占3%,单位自评占2%。为保证调查结果的客观真实,防止个别部门(单位)弄虚作假,我区采取发放密码的形式进行评议。社会各界群众、企业、各级党政机关和单位工作人员按一定比例,随机抽取75000人并发放密码。持密码者上网评议,每人对同一地区、同一部门只能评议一次。密码有效期为2013年8月15日至10月31日。
据介绍,民主评议结果会应用到各地各部门年度工作考核、机关效能目标考核、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惩防体系建设考核、精神文明单位验收中,对各级干部作风评议结果,作为选拔任用干部的依据之一。因此,以往通过发放问卷测评的方式无法有效防范弄虚作假行为,而借助网络技术手段,既节约资源,又有效克服了发放问卷测评的弊端。(记者 铁志平)
相关链接:如何测评?
这次测评委托宁夏新闻网、自治区统计局开展网络调查和电话调查、政风行风监督员进行民主评议。公开测评采取百分制。自治区级参评部门(单位)的分值构成为网络调查70%、电话调查20%,政风行风监督员评议、参与政风行风热线情况、部门(单位)自评10%;各市、县(区)参评部门(单位)的分值构成为网络调查90%(不开展电话调查),政风行风监督员评议、参与政风行风热线情况、部门(单位)自评10%。
对各级部门(单位)的公开测评,包括网络调查、电话调查、政风行风监督员评议和部门(单位)自评3项内容。对各级干部作风的公开测评,是在网上自由测评区设置全区干部整体作风建设情况测评表、各级干部作风情况比较测评表、群众反映的典型不良作风问题测评表3种问卷,进行公开测评。
12项内容测评干部
今年我区民主评议重点突出作风建设,从各级政府、各级管理类部门(单位)、各级服务类单位和干部4个方面进行评议。
据悉,这次测评自治区处以上干部和市、县(区)科以上干部是否存在以下问题:思想僵化,开拓创新意识不强;随意发表与党的政策相违背的言论;学习浅尝辄止、敷衍应付,不学以致用;热衷做表面文章,虚报浮夸政绩;架子大、口气粗,对待群众态度冷漠、语气生硬,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服务群众意识不强,办事拖拉、推诿扯皮,借机吃拿卡要,占小便宜;执法不严、办事不公,拉关系、讲人情、做交易;在重要事项、重大决策方面独断专行,个人说了算;在选人用人问题上不公道正派、搞远近亲疏;奢侈浪费、贪图享受,公款吃喝、公车私用、公款旅游、公款参与高消费娱乐活动;利用学习、住院、节假日收受红包、购物卡;利用子女升学、婚丧嫁娶大操大办、借机敛财。
据介绍,对干部的测评通过创新意识、政治立场、政绩观、对待群众态度等方面的12项内容,重点评价干部在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生活作风、领导作风方面的情况。(记者 铁志平)
十条禁令,谁违反谁担责
5月17日,自治区纠风办发布《民主评议工作纪律》,用10条禁令确保群众评议机关和干部作风工作有序、顺利,结果客观、公正。
这10条禁令是:严禁编造、隐匿或违规销毁评议资料;严禁篡改统计数据或评议名次;严禁接受被评部门(单位)安排的请客送礼、娱乐活动和旅游考察;严禁利用评议之便向被评部门(单位)谋取不正当利益;严禁向被评部门(单位)泄露参评群众的有关信息;严禁在结果公布之前泄露测评情况;严禁利用不正当手段索取参评群众信息拉票买票;严禁隐瞒不报群众反映的问题和明察暗访发现的问题;严禁刁难或报复投诉举报单位或人员;严禁其他故意损害评议工作的行为。
自治区纠风办要求各参评部门、工作人员、政风行风监督员要严格遵守,若违反规定,一经查实,对参评单位要给予通报批评,并追究有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对政风行风监督员要给予解聘,情节严重的,要追究党纪政纪责任;对民主评议工作人员由纪检监察机关按规定给予严肃处理。(记者 铁志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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