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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总工会开展“企事业单位民主协商”专题调研
来源:宁夏总工会 时间:2015-0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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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月10日至17日,按照自治区党委《关于加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实施意见》,调研工作的要求,自治区总工会副主席马启宁带领民管、法保,会同自治区党委政研室、人社厅等单位开展“企事业单位协商”专题调研。调研组深入部分市县区及国网宁夏电力公司、神华宁煤集团、采油三厂、华电宁夏灵武发电公司、宁东铁路公司、宁东工会等部分直属基层企业进行了为期6天调研。

   调研组一行通过听汇报、查资料、深入企业班组等多种形式,着重从企业民主管理、职工诉求表达、集体协商、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等四个方面,与企业党政、工会、基层单位的职工代表和职工面对面进行了交流,广泛征求与会人员的意见建议。调研组了解到国网宁夏电力公司认真组织开展“双路径、三保障”活动,即“职工代表参与、职工自主参与”两条路径,“组织保障、制度保障、企业文化”三个保障,在企业中推行“总经理联络员制度”,厂务公开精细化,分为内八类、外八类,依靠职工办企业,收到很好的效果。银川供电局职代会工作扎实有效,坚持把好“四关”,即会前讨论关、审议表决关、会后落实关、提案落实关。石嘴山市总工会三方机制健全完善,作用发挥明显。平罗县总工会与法院、人社局制定《关于规范用人单位劳动规章制度 促进基层民主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对企业民主管理的执行方式进行指导和规范。金凤区认真开展了美容美发行业工资集体协商。中卫市总工会主动联合市劳动监察大队,对加工制造业等96家中、小微企业进行了执法检查。采油三厂、宁东铁路公司、华电灵武发电公司建立多渠道诉求与公开直通平台,及时有效地回复职工建议。

   调研中,市、县普遍反映劳动关系三方工作配合上存在职责不明,责任不清,劳动部门工作不到位的问题,需加强劳动关系三方工作,特别是做好协调劳动部门执法的主体责任,以此保障工资协商落到实处。

   调研组对基层提出的相关问题认真进行解答释疑,对于调研中发现各级工会在工作中存在的共性及个性问题,马启宁副主席给予了具体指导,她强调:工会要主动协调,要加强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建设,密切合作,敢于担当,劳动部门要发挥好牵头作用。工会工作要不断发展创新,千方百计调动职工民主参与、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积极性。各企业要适应形势任务的需要,保证职工队伍的稳定。企业和职工都要有忧患意识,要努力提高职工代表综合素质,要不断加大职工的培训力度,促进企业发展,维护好职工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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