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会要闻
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动态 / 工会要闻 / 内容详情
区总持续加大基层工会经费支持力度
来源:宁夏总工会 时间:2017-05-10
分享到微信
打印

  自治区总工会近日修订下发了《宁夏工会经费分成管理规定》,自2017年1月1日起,全区基层工会经费分成比例由50%调整为60%,进一步加大了基层工会经费支持力度。

  此次修订下发的《宁夏工会经费分成管理规定》是区总立足宁夏工会改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全国总工会财务部关于省级以下各级工会经费分成比例有关事项的通知》《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大对乡镇(街道)、开发区(工业园区)工会和基层工会经费支持力度的若干规定>的通知》等,结合我区实际,就工会经费分成管理工作作出的一次重大调整,是深化工会财务管理体制改革、增强基层工会组织活力、促进全区工会均衡协调发展的一项有力举措。基层工会经费分成比例调整为60%,适应工会改革的目标要求,将更多资金向基层倾斜,使工会经费真正惠及职工群众和工会会员,为增强基层工会活力提供了财力保障。


上一条: 自治区总工会召开巡视整改工作情况通报会
下一条: 自治区举行庆祝“五一”国际劳动节颁奖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