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区)工会、产业(厅、局)、直属基层工会:
为加强全区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员队伍建设,认真做好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员的考核登记工作,依照新修订的《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员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要求,对全区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员进行登记考核,现就考核登记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范围。由全总和区总任命的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员(已退休或不再从事劳动保护工作的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员不在考核登记范围内),各市、产业(厅局)、直属基层工会将所属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员名单及考核登记表汇总盖章后一并上报,同时将电子版报区总经济部邮箱,考核年度为2011年度。
二、时间安排。各单位将考核登记表于2012年3月15日前报区总经济技术劳动保护部,区总将对报送情况进行通报。
三、具体要求。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员登记考核工作,严格按照《管理办法》要求,深入细致做好考核登记工作,考核结果将记入任命机关管理档案,考核情况将纳入到全国、全区“安康杯”竞赛优胜单位评比中,对考核登记工作做得好的单位予以通报表扬。
联系人:赵永刚:0951-6035905
王孟:0951-6020200
传真:0951-6029324
电子邮箱:nxjjb2007@163.com。
附件:1.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员考核表。
2.全区工会劳动保护工作人员统计汇总表。
宁夏回族自治区总工会办公室
2012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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